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加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闫兆静 刘萍 记者赵凯华报道 12月19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加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海洋生态环境处处长黄桂美介绍了今年以来河北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取得良好成效。2024年,河北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9.2%,完成国家考核要求。
为持续推进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全力保障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今年3月,河北省厅编制印发《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2024年度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各项重点任务,推动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强化入海排污口整治。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回头看”,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监管成效评估,按照《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加强直排海污染源监管,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保持稳定达标排放。二是严格海水养殖监管。推动落实《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加强工厂化养殖尾水监测,今年以来累计开展350余家海水养殖场(户)尾水监测工作。三是强化海洋垃圾治理。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四部门《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推动健全海洋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压紧压实海洋垃圾治理属地责任,强化海洋垃圾信息化监管,提升亲海岸滩垃圾治理水平。四是主动做好海洋环评审批。积极开展对接帮扶,为重点项目提供环评指导服务;组织开展沿海地市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复核,规范提升市级海洋环评审批水平。2024年以来,省级审批海洋环评文件均依法依规按要求办结。五是积极推动美丽海湾建设。在秦皇岛湾北戴河段、唐山国际旅游岛及龙岛区域美丽海湾建设的基础上,正在抓紧推进秦皇岛北部湾区、秦皇岛港湾区、沧州南部湾区黄骅港区域美丽海湾创建工作。
坚持陆海统筹、系统施治,不断加大陆源污染治理力度。一是强化总氮管控,深入落实市域内国控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总氮治理与管控方案,按要求开展落实情况评估,科学优化管控措施;制定印发《2024年重点入海河流总氮月度控制指标计划》,细化总氮控制目标,压实地方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协同治理,会同天津市召开2024年津冀近岸海域环境质量联合会商,印发《2024年津冀近岸海域联合保障工作要点》,推进入海河流水质协同管控等重点任务。三是强化源头治理,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沿海地市实施洋河、汤河、青龙河、宣惠河等入海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有效提升入海河流水质。2024年1-11月,全省46条入海河流入海口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
今年以来,河北省厅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生态环境保障水平,着力构建海洋生态环境数字化治理体系,按照“结果导向、流程再造、数字孪生”的建设思路,倾力打造海洋生态环境数智监管平台,融合水利、自然资源等相关涉海部门数据资源,录入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洋生物等基础监测数据和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入河入海排污口等污染源信息,结合视频图像分割和目标检测算法等技术手段,有效提升了海洋环境风险感知、风险防范、应急处置和环境监管水平,为全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科技支撑。
下一步,河北省厅将持续推动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强化陆海统筹、系统治理,进一步提升海洋环境数智监管能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全力抓好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高水平打造美丽海湾,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