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 做实知产护企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李孟瑶 记者赵凯华报道 知识产权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取优势、保护创新成果、维护品牌形象和推动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检察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知产护企相关活动,打击与保护共存、监督与服务并重,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保护力度,为企业健康发展排除干扰。洛阳市栾川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大对包含栾川印象在内的工矿、文旅等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帮助企业排除来自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所造成的干扰。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对企业充分履职,同时对于经营者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监督主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建立细致行业标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监督履职,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洛阳市栾川县检察院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检护文旅”专项法律监督行动,针对与文旅行业相关的景区、酒店、餐饮以及娱乐场所等进行实地走访,发现相关案件线索4起,先后为民宿企业解决难题30余个。对冒用、滥用文旅产业品牌的行为,一方面,通过监督立案,督促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另一方面,通过依法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法律基础。洛阳市栾川县检察院在涉企案件多发的乡镇及企业,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张贴相关法律宣传海报、横幅50余条。同时,向全县67家企业送达《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白皮书》,帮助企业发现并解决内部问题。检察官带案进企业,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切实提高企业法治意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营造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