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名:积极探索构建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降低经营主体退出成本,激发经营主体竞争活力,推动大名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名县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建立吊销未注销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2月29日,联合大名县人民法院、大名县行政审批局出台《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吊销未注销企业由大名县市场监管局申请大名县人民法院强制进行公益破产清算,经过法院裁定后依法注销。
《意见》共13条,对经营异常的市场主体退出进行了系统规定。大名县市场监管局就符合破产清算条件的企业进行梳理,移送大名县人民法院筛选审查,并作为申请方,将核查通过的企业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企业进入强制清算程序后,大名县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终结,清算组可向大名县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无需经过注销公告程序即可强制注销长时间不经营的“僵尸主体”,加速低效无效的经营主体退出。
2月29日,大名县法院裁定受理了由大名县市场监管局申请的大名县某宾馆有限公司、大名县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实现了主动行政作为与能动司法审理的无缝对接。(通讯员 郭大利 谷志涛 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