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陵:筑牢政务诚信之基 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孙腾蛟 王锐 记者赵凯华 2022年以来,湖北荆州江陵县积极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创新涉政务诚信案件办理机制,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外联内通 搭建政务诚信建设新格局
为有效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在江陵县人民法院的大力推动下,江陵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的县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印发《江陵县开展“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将涉政务诚信案件的办理机制改革纳入政府改革工作内容,同时明确由县政法委负责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对接、案件督办、综治考评等协调工作。在县委统一部署下,政府组成部门及其下属各机构依法行政、诚信履约意识明显增强。在框架确定,平台搭建完毕后,为使机制能够更高效的运转,在外部环节,由县人民法院定期向县政法委报送涉政务诚信案件信息,重大案件直接汇报。在内部环节,细化案件办理流程,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去年,县人民法院受理涉行政主体案件25件,结案20件,结案率80%,其中民事案件8件,审结6件,行政案件11件,审结8件,执行案件6件,执结6件。改革前,涉政务诚信案件判决后自动履行率为55%,进入执行的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为103.2天。改革后,自动履行率提高至95%,进入执行的案件最短仅需25天,各级政府部门服判履行意识大幅度提高。
针对各部门信息数据无法联通的问题,江陵县利用已有的OA政务办公系统,采取线上线下同步推送的方式,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县人民法院每月定期将上月涉政务诚信案件情况书面报送县政法委、县信用办,两部门分别形成案情通报和信用通报,通过OA系统发送至各单位。同时,在信用中国(湖北荆州)信用信息平台上,对履行情况较好的单位予以公示。截至目前,县政法委发出涉政务诚信案件诉讼执行情况通报5期,督办函1份。县信用办发出涉政务诚信案件通报4期。已对应诉、履行情况较好的5家单位纳入正面清单,对尚未履行到位的2家单位纳入负面清单记录。
聚焦关键 建立涉政务诚信案件风险评估新机制
创新建立涉政务诚信案件风险评估机制,从是否存在败诉风险,是否存在逃避执行、拖延执行,是否存在违法干预办案等五个方面,对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涉政务诚信案件开展风险评估,对涉诉涉执行政单位做好释法明理和风险告知,防范涉政务诚信案件进入执行导致政务失信情形发生。如原告段某诉被告某镇政府、某生态环境局强制拆除房屋一案,该案起诉至法院后,合议庭经过阅卷分析,认为行政机关存在败诉风险。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给原、被告做工作,一方面明确指出被告存在程序违法等情形,对原告的财产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向原告宣讲环境大保护政策,平复原告对立情绪。经过释法明理,并告知政务失信风险后,促使被告选择庭外调解方式,主动与原告协商赔偿事宜,仅用55天圆满解决行政争议,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该案入选荆州市2022年度行政审判优秀案例。
在涉政务诚信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存在消极应诉、拒不执行、拖延执行等情形的,由县人民法院提请县政法委进行督办,县政法委发出书面督办函或约谈该单位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并将履行情况纳入县平安综治考评范围,以此来督促相关单位执行法院判决。如原告刘某诉被告某管理区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7月1日申请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能查询到锦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某管理区委员会应当在欠付工程款的范围内履行支付义务。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依法与其负责人进行沟通并释明风险,被执行人口头上表示积极配合,始终没有实际行动。法院遂将案件情况推送至县政法委,县政法委于7月15日发出通报,责令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发生,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被执行人在通报发出后不到10天,主动将执行款汇入执行专户,足额履行了支付义务。
闭环管理 推行政务诚信信用修复新措施
建立涉政务诚信案件正、负面清单记录机制,县信用办对涉政务诚信案件诉讼执行情况定期进行信息汇总和通报。如申请执行人某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居民委员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2年7月25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先后被县政法委、县信用办通报,江陵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在通报后将被执行人纳入政务失信负面清单记录,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建议相关部门在平安综治考评和年度评先评优中给予相应处理,之后,被执行人通过上级协调地方财政,足额履行了支付义务。案件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向县人民法院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守信承诺书等材料,经执行部门核查,及时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并提请县信用办解除了对被执行人的政务失信负面记录,恢复正常信用资质。
下一步,江陵县将认真总结经验,在现有工作基础上,深入探索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个人政务诚信档案,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信用办等部门,依托大数据平台,推动各部门信息深度融合共享,对政府部门、公务员涉诉涉执案件信息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逐步扩大联合惩戒的范围,突出效果导向,有效防范和减少政务失信行为,帮助政府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不断提高自身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