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卢氏县:“三个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中国经济导报 中国发展网讯 刘旭坤 记者赵凯华报道 为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督促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河南省卢氏县市场监管局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抓手,对执法行为进行三规范,切实抓好行政执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
规范涉企执法,优化执法方式。
在监管活动中,积极推行“执法服务+包容审慎”执法模式,对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企业信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价格、不正当竞争等8个监管领域,制定并实施40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完善随机抽查清单和检查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进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联合31个部门制定联合抽查计划115个,涉及企业302户,做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力推动“事中监管”向“优化服务”转变,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今年以来,实行从轻、减轻、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共45项,涉及金额60余万元。
规范执法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
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确保执法人员做到执法严格规范,有依有据,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把问题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队伍建设,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做到问题信息渠道畅通,推动行风问题排查、整改、立制有机贯通。发挥“12315”联系群众优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深入挖掘,专题摸排,确保问题及时解决。今年以来,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11次涉及食品、特种安全、价格等方面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对全局的重大决策、具体行政行为、合理性建议20余条,整改问题8个,避免了执法不到位和过度执法问题,做到事前有建议、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评价,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见实见效。
规范执法能力提升,建立健全学法机制。
开展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强化对执法人员培育与指导。围绕重点执法办案工作,采取以案释法、案例剖析、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甘棠政务-学考云”线上培训公共法律知识,执法人员考核平均分达到93.98分。